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ugust 2, 2024
- In force from
- October 1, 2024
- Articles
- 37 articles
(2024年6月26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7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Chapter 1总则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天目山保护区的日常管理。
公安、生态环境、林业、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村、财政、应急管理、气象、文化广电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天目山保护区相关工作。
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天目山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Chapter 2规划分区
规划内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勘界,设立界标和保护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天目山保护区的界标和保护设施。
Chapter 3资源保护
(一)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和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等森林生态系统;
(二)银杏、金钱松、天目铁木、黑麂、华南梅花鹿、安吉小鲵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
(三)天目山独特的自然地貌、地质遗迹等自然景观;
(四)天目山独特的红色资源、儒释道文化等人文资源;
(五)柳杉古树群落等其他具有天目山保护区特色需要保护的对象。
禁止采伐天目山保护区内的林木,但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采伐的竹林除外。
因病死、枯死或者影响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确需清理的林木,由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组织清理。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抵制食用野生动物,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
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会同保护区管理机构定期对天目山保护区外来物种开展普查、评估、预警和治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防控体系。
市和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促进区域特有文化的研究与传播。
天目山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区域,因生产、生活需要用火的,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天目山保护区及其毗邻区域的森林防火联防联控机制。
禁止或者限制在天目山保护区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依法参与天目山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救助、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等活动。
Chapter 4发展利用
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天目山保护区的具体情况,对天目山保护区实行暂时封闭,可以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监测结果,控制自然资源利用强度。
天目山保护区的景区经营者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加强景区安全和游客管理,并将景区经营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宣传相结合,引导游客遵守有关保护规定。
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天目山保护区规划和环境承载能力,适当控制进入天目山保护区的人员数量和游客数量。
天目山保护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抢险救灾、旅游服务、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活动需要劳动用工的,鼓励用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天目山保护区内原住居民。
市和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原则,依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Chapter 5监督管理
(一)宣传、贯彻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各项保护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天目山保护区;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天目山保护区规划;
(四)开展濒危物种、古树名木等重点对象的保护;
(五)配合开展破坏天目山保护区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维护、管理天目山保护区内界标、标识标牌;
(七)组织开展资源调查、科学考察、保护对象监测、科学研究、科普宣教、教学实习、学术交流等工作;
(八)负责天目山保护区内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保护区周边区域绿色经济发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擅自进入保护区相关管控区域、违法猎捕等行为的日常巡查,并予以劝阻、制止。
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在进出天目山保护区的主要路口和人员活动重点区域设置检查站点,就防火、防灾、动植物保护等情况,对进出天目山保护区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
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天目山保护区内实施有关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在天目山保护区依法设置派出机构,维护天目山保护区内的治安秩序。
天目山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的,按照市、区两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天目山保护区和毗邻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临安区人民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涉及天目山保护区的宣传、教育、调查、劝阻等工作。
Chapter 6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破坏天目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