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平安建设源头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平安建设源头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宣传平安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依法采集、登记、核实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房屋、单位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

(三)排查发现、协助化解、梳理报送网格内的矛盾纠纷;

(四)加强重点区域、特殊时段、相关人员的矛盾纠纷排查;

(五)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和群防群治;

(六)其他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