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建设应当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维护和保障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统一。

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引导,将当地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与周边社区的绿色合作,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