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林产品生产者应当执行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按照林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从事林产品生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林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