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照下列依据: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
(二)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产品检验报告单、实物样品、产品标识、产品广告等表明的质量指标和质量状况以及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约定;
(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