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隐蔽工程质量问题未进行修复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