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物业服务应当包括下列具体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服务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举行培训、宣传、演练等活动;
(三)公共绿化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五)公共区域内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八)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九)其他物业服务管理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