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由主任会议确定若干名召集人,轮流主持会议。

分组会议审议过程中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其他重要情况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分组名单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拟订,报秘书长审定,并定期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