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议,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审查意见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法制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