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市)、区城乡社区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社区治理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体育、信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