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村(居)民崇德向善、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邻里关系,促进城乡社区德治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