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所需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住宅小区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筹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老旧电梯安全管理的需要,建立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为其筹措资金提供必要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