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文物、林业、通信管理等部门根据地理位置、气候背景、工作特性等,将本行政区域内可能遭受气象灾害较大影响的单位列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

前款所列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