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活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人居环境的良好风尚。

新闻媒体应当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公益宣传、舆论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人居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