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违法建设不符合草原保护总体规划项目的,由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草原植被,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