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河道整治项目应当编制工程建设方案,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报送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将河道建设为景观河道的整治项目,应当提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防洪评估,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经市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方案应当包括整治目标、具体整治措施、完成时间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