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市、县(市)区爱卫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爱国卫生监督考核采取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被监督考核单位应当配合监督考核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