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大景区,是指依托黄河兰州段水面及河道两岸形成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供观光旅游、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和开展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

大景区范围为:东起城关桑园峡、西至西固西柳沟、南起南滨河路道路红线、北至北滨河路道路红线。

大景区范围的调整变化,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