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大景区规划,加强大景区道路、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应急等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并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大景区与城市道路衔接的各出入口及辅道规划建设,应当同步纳入景区规划,确保景区与城市道路衔接的各出入口及辅道交通安全设施、人行过街设施、无障碍设施同步配套建设,确保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大景区临河建设健身步道等各类设施应当统筹考虑黄河防洪和群众需要,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