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负有平安建设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