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革命遗址遗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保护责任人:

(一)国家所有的,其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

(二)非国有的,其所有权人为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实际管理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权属不明确的,革命遗址遗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为保护责任人。

Local Regulations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