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秦岭范围内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报、通报,及时提出防治方案。

发生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疫情,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及时除治。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