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细化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明确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服从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同,涉及用地空间布局的内容应当相应纳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需要动态更新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