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及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相衔接,加强对流域船舶、港口、矿山、化工厂、尾矿库等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防御、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