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在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更新改造时,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消防救援车辆通行要求。

消防车通道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二)消防车通道与建筑物之间,种植树木或者设置架空管线、广告牌、灯杆、装饰物等,不得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

(三)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道桥和高架桥,净空高度应当不低于4.5米;

(四)转弯半径满足消防救援车辆转弯要求;

(五)商业步行街口的路障应当是自动或者人工可移动式路障;

(六)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依据相关规定设置的限高、限宽、路障等设施,在消防车通行时应当能够便利打开或者挪移。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