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全社会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公众心理健康,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环境。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