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本市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