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2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支持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等共享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有效利用。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建设、购置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单位,应当在满足本单位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应当保守使用者技术秘密并保护其知识产权,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费。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的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