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科研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院所制度,推进章程管理改革,落实管理自主权,实行更灵活的管理制度。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依法制定的章程,经创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以组织实施,并作为监督评估科研机构的重要依据。
探索实施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预聘、人员动态调整和有序流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