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推动港澳专业人士在内地九市便利执业,扩大在旅游、卫生健康、教育、法律服务、建筑规划、会计、社会工作、专利等领域的职业资格认可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合作,推动实现一次评价可以同时获得内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香港或者澳门技能类水平证书,逐步拓展合作职业(工种)范围,便利港澳青年跨境就业。

支持在内地九市探索建立港澳地区职业技能类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