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上一年度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上一年度自治县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自治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县预算草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前款规定的事项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关于上一年度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上一年度自治县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自治县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