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人大代表之家一般设立在街道、乡镇,原则上全市每个街道和乡镇应当建立一处人大代表之家,实现各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全覆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旗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办公区内设立人大代表之家。社区、村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具有专业领域优势的,可以建立专业人大代表之家(站)。

代表之家(站)应当统一名称为“人大代表之家(站)”,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可以整合设立,实现资源融合、功能互通。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与实体代表之家(站)相对应的代表之家(站)线上平台,实现联系群众信息化、智慧化。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