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本市首次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前,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资质范围、固定办公场所、作业人员、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对维护保养人员和工作过程的管理,将维护保养数据及时上传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络平台,并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鼓励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线上检查维护和现场维护保养相结合的按需维护保养。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