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制定并落实考评标准,每年对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议;建立公共汽车客运服务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考核评议结果和企业信用状况应当作为衡量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线路运营权管理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