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非电梯故障等安全原因,住宅电梯使用单位擅自停用电梯或者限制业主乘用电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