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旅游景区、特色旅游小镇卫生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以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有专人管理,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内部清洁卫生;

(三)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与环境相协调,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四)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旅游景区卫生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