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说明等在秦皇岛人大网站或者《秦皇岛日报》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