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价格认定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健全价格认定人员的岗位管理、考核等制度,定期组织价格认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从事价格认定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文化程度、任职年限、任职经历,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系统岗位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