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大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将质量人才纳入相关专业人才序列,并按照有关规定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结合产业和市场发展方向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联合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传统技艺带头人、技能大师等专业技能人才。
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