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管线综合档案信息系统并更新维护,接收、整理地下管线普查、竣工验收、补测补绘、迁移废弃等档案信息资料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建立与地下管线综合档案信息系统统一标准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并更新维护,定期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更新的专业管线信息数据,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地下管线综合档案信息系统应当和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做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