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