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起草说明、起草依据对照表、立法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对照表。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或者重大意见分歧协调处理的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