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旧住宅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和推进其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旧住宅区依法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且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优先进行改造整治。
旧住宅区存在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相关规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