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法规草案表决稿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法规草案表决稿的修正案,写明需要修正的条款、修正的依据及理由。修正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不提请会议表决的,应当向修正案提案人说明。

法规草案表决稿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