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起草法规草案的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立法参考资料,主要包括:

(一)法规案所依据的上位法文本;

(二)与法规案有关的上位法规定;

(三)相关的国务院部委、本省政府规章;

(四)本市相关法规、政府规章和外省、市同类法规;

(五)有关重要政策规定;

(六)其他相关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