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

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健康,保证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治疗,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或者有损健康的劳动。

赡养人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老年人与其配偶分开生活。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