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全部或者部分利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研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向中小企业开放。鼓励大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向中小企业开放自有科研设施和科学仪器设备。向中小企业开放大型科研设施和科学仪器设备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开放服务效果、用户评价等情况给予奖补。
自治区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中小企业有关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