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国家制定的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普惠金融业务投放的监测评价,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提供适合小型微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支持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