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不得伪造数据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与其所检测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