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审议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有关程序至少审议一次后,决定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